( 第3篇 ) 高風險食品潛藏 台灣食安檢測升級「防攙偽」與「真實性」( 林哲安 ) 美洲台灣日報
台灣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第15條明訂「攙偽或假冒食品」屬違法,但國內尚未針對高風險食品類別制定預防與鑑定指引。國際上行之有年的全球食品安全倡議(GFSI)制度,如FSSC 22000與SQF,皆要求業者建立「食品詐欺預防計畫」。英國也有通過英國皇家認證委員會(UKAS)認證的食品鑑定實驗室,證明食品真偽檢測技術已成熟可行。因此,政府應盡快與國際接軌,將「防攙偽」與「真實性」檢測納入台灣食安體系。